
今年是房屋稅差別稅率2.0新制上路的第一年,為了保障民眾權益,財政部決定將申報「自住房屋」的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,從原本的3月24日延長到6月2日。符合資格的屋主務必把握最後期限,避免繳納較高的非自住稅率。
什麼是「房屋稅2.0新制」?
https://youtu.be/TzFWZ5yQhac
從113年7月起實施的2.0新制,針對自住房屋增加了新規定:除了原本需無出租、無營業、限本人或直系親屬居住、且全國合計不超過3戶外,現在還要求辦理戶籍登記才能享有較低的稅率。
稅率差很大!錯過恐繳3倍房屋稅
舉例來說,一位A先生擁有一間現值100萬元的房子,如果沒有完成戶籍登記,將被課以3.2%的非自住稅率,繳稅金額高達3.2萬元。
但若他在6月2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並申報,只要符合其他自住條件,將可改適用1.2%的自住稅率,稅金立刻降為1.2萬元,省下2萬元。
若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(臺南市114年期為152萬6,900元),且名下僅此一戶,更可享1%的優惠稅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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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您:收到稅單後請先檢查稅率
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呼籲民眾,一旦收到114年期房屋稅稅單,務必確認稅率是否正確。若認為應適用自住稅率但尚未設籍,請儘速辦理戶籍登記並向稅務機關申報,以享優惠稅率。
最後期限:114年6月2日(星期一),千萬別錯過!